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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名稱
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便利貸款
服務說明
本產品是因應大型企業下游業務供應商的融資需求而制定。考慮市場上大型企業的供應鏈運作中,買賣雙方在交易後的付款期一般較長,因而引起供貨方的短期現金流緊張,影響業務發展的步伐。特制定本產品以簡便的辦理手續來滿足客戶日常營運資金運轉的需求。
服務特點
協助本澳中小企業解決短期營運資金周轉需要,客戶只需與本行認可的企業“有穩定的供貨關係、有發票”就可輕鬆解決短期資金周轉的問題。
貸款幣種
澳門元/港元
貸款方式
循環定放
還貸方式
到期本息一併清還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最高可達港幣850万元。
貸款期限
一年,可續期。
適用客戶
本澳成立的獨資商號或有限公司。
申請貸款資料文件
客戶在申請貸款額度時需提供以下資料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一) 提供開業申報書(M/1)、或營業稅單(M/7或M/8)或收益申報書(M/5)、有效期的商業登記、專業人士需提供執業證明等;
(二) 企業主/有限公司股東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三) 在澳門需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如營運場所未能明確反映其申報的業務,需提供充份的其他理據或證明;
(四) 提供與本行認可企業的 “供貨、勞務或物資供應的合同” 副本;
(五) 若在客戶沒有做賬情況下,客戶無需提交財務報表,但需提供其主要往來銀行賬戶記錄(需具備不少於最近六個月的往來數據);
(六) 填報本行的“中銀商融通應收賬款便利貸款申請表”;
(七) 申請政府信保計劃的申請個案,需提交政府所需相關文件。
註:貸款條件以本行最後批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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